近日,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制度的通知》,规定全局干部职工外出,必须遵守组织纪律,落实报备制度。
《通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出差、离淮休假等,都要事前进行报备。
《通知》明确报备对象包括局党组成员及主任科员、局属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局主要负责人外出,在规定的时间向县领导报告后,也要向局办公室提交外出报告。
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姓名职务、往返时间、确切地点、具体事由等。其中党组成员外出,要报备代为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所有报备对象在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若行程有变,需及时补充报告。
驻局纪检监察组将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迟报、瞒报、漏报及不按程序和规定报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并视情节给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