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加强部门协作 强化反腐合力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1-28 15:53   

2020年,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关于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形成全县反腐败工作合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组织协调。2020年,县纪委牵头召开了5次部分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专题会议,1次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的通知》,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对相关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讨会商,研究部署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全县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任务。

形成反腐合力。主动与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对接,对线索移交、具体案件事项进行协调,有力保障了办案工作的有序推进。2020年共收到问题线索519件,其中公安局移交92件,法院移交46件,检察院移交14件,市场局移交13件、审计移交4件。县监委移送起诉16人,移交市纪委15件,移交公安9件。通过与职能部门的协作,进一步提升反腐败工作合力。

强化监督制约。严明纪律,强化监督,防止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严防办“人情案”,“关系案”。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依法依纪协调处理案件、监督案件的制度,完善协调程序,规范协调行为,确保各个部门对从轻、减轻、免处、免诉、不诉等情形严格把关。对市委确定的要求几类重大案件的侦破、对有影响人员的处理,第一时间启动反腐败组织协调程序,加强协调,及时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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