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近日,濉溪县印发《关于深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县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确保派驻机构有力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县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加强全面领导,强化监督职责。落实党中央明确的派驻机构职责定位,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建立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县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定期召开派驻机构负责人会议,完善派驻机构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委述职制度。建立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检查的纪检监察室与派驻机构信息共享、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办案协作等机制。
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工作重点。派驻机构要持续深化“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把工作着力点放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对驻在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工作方式提升监察监督实效。
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履职效能。健全完善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登记备查。完善审查调查协调机制,实行联合监督执纪执法协作模式,整合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县直单位机关纪委力量,有效开展联合监督执纪执法协作工作,凝聚派驻监督合力。强化案件审理协调机制、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全力提升派驻监督履职效能。
两个《实施意见》还就县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县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县属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规范对县属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县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纪检组织网络。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根据两个《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针对派驻机构改革和县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力度,完善县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配备,推动新时代县属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发挥好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