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
前移廉政风险关口,坚持廉洁司法。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地生根,廉政风险点也随之变化和转移。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司改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将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统一纳入司法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前移廉政风险关口。同时,加强院庭长的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围绕法院工作重心,做到“三个强化”。 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以规范审判权、执行权运行为核心,按照庭、室、队的职能和岗位职责,全面排查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强化对审判工作中的公告费收取、诉讼费退费等环节的监督。强化对执行过程中的财产保全、评估拍卖等环节的监督。强化对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其它重点风险岗位人员的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排除办案干扰。在全院显眼位置张贴遵守“三个规定”宣传单,要求全院干警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落实干预过问案件情况登记制度,要求全院干警登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及时填写记录报表。坚持全面排查和干警自查相结合,将落实“三个规定”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做到应录尽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