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多举措严把扶贫领域及扫黑除恶领域案件质量关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许诗雨   发布时间:2020-12-28 16:22   

“这个案卷材料归档、装卷不规范……”“这些记账凭证作为证据不够充分,需要补录其他证人笔录和佐证材料……”近日,濉溪县纪委监委组织12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案件集中评查。通过对135卷2020年全县扶贫领域及扫黑除恶领域案件进行评查,发现取证不规范、签字盖章不到位等轻微问题379个,针对发现问题,县纪委监委下发整改反馈函27件,要求相关单位1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为切实提升案件质量,确保问责精准度,县纪委监委出台扶贫领域、涉黑涉恶案件评查工作制度,通过评查全覆盖、重点督查、督促整改等多举措,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扶贫领域及扫黑除恶领域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多形式确保全覆盖。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审核案件台账,抽调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评查案卷等多种形式,对各案件承办部门处置了结和立案查结的扶贫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现评查率100%。

明重点确保真实效。突出专项督办件、上级交办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类案件这三类评查重点,要求班子成员定期听取扶贫领域、涉黑涉恶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对重点案件严格审核,做到逐个过堂、逐案审核,问题查不清的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不放过。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梳理扶贫领域重点线索14条进行直查直办和挂牌督办,目前已问责15人。

“回头看”确保全整改。对案件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评查组集体讨论后列表登记,逐项反馈,并适时开展评查“回头看”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评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实现以查促改、以评促改的良好局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