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11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统战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统战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统战部召开整改专题会议3次,召开相关科室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3次,并专题到县委巡察办汇报2次,与市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由常务副部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县委统战部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针对政治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党建工作开展不认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县委统战部《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县委统战部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新制订制度8项,修改制度1项,开展专项治理1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够强问题
一是加强了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各类专题政治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达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效果。二是开展了宗教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问题
研究制定了《中共濉溪县统一战线工作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3)针对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问题
一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学习了民主生活会制度。三是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举一反三,于6月19日认真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把程序关,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提高谈话谈心质量,在深刻开展自我批评的同时,党组织书记带头对其他班子成员开展批评,杜绝以提建议和提希望代替提意见,并从严审查个人剖析材料,杜绝思想认识肤浅空泛、查摆问题避重就轻的问题,民主生活会收到实效。
(4)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扎实问题
建立健全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生活会发言材料要有纪检委员、支部书记审核后,召开会议。
3.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5)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制订了《中共濉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明确中心组学习工作人员职责。二是制定完善了2020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
(6)针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制订了学习制度,成立办公室,办公室人员明确分工,严把材料关,实行双向追究责任制,既追究当事人,又追究审核人。二是心得体会抄袭的同志已作出书面检讨。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党建工作开展不认真
(7)针对党建工作开展不认真问题
一是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一项专题学习议题,强化党组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和指导作用,分时间段做好党建工作的谋划、督导、总结,思想认识得到提高。二是通过加强协调指导,积极发挥党组在党组织生活中的协调作用,做到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5.党员党费未按标准交纳
(8)针对党员党费未按标准交纳问题
一是机关支部会上学习了党费收缴要求,并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公示,明确了党费收缴负责人并提出要求。二是通过发函致机关工委,督促老干部支部按标准收缴党费,该支部党费已按标准缴纳。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6.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9)针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已追回重复领取的补助款,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讨。二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意识得到提高。三是该问题已在民主生活会进行了说明。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7.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0)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部长办公会常态化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党风廉政观念得到增强。二是巡察反馈以来,部长办公会研究重大事项时,均主动要求纪检组参加会议。
(11)针对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研究制订了《中共濉溪县统一战线工作部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实施办法》,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党员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
8.纪检监督作用发挥不足
(12)针对纪检监督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反馈以来,纪检组与统战部能够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参与统战部“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对财务进行监督,检查日常上班纪律情况,协助统战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财务管理不够严格
(13)针对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
一是相关费用已追缴,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讨。二是健全完善了《中共濉溪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了学习。
(14)针对财务支出手续不齐全问题
一是相关手续已补充完善。二是组织机关人员学习了财务支出相关规定,财经纪律意识得到提高。三是单位报帐员通过认真学习财务各项规定,财务支出更加规范。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0.宗教场所和团体经费监管缺位
(15)针对宗教场所和团体经费监管缺位问题
一是制订了《濉溪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制度(试行)》,加强了对宗教场所和团体经费监管的制度保障。二是2019年12月10日,联合财政局对宗教场所和团体的账务情况进行了检查。
(16)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够精准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了《濉溪县少数民族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开展对项目资金使用前、中、后过程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精准。
(六)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11.档案资料不完整
(17)针对缺少帮扶村基本信息及村规划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了《脱贫攻坚结对帮扶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二是帮扶责任人对扶贫档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帮扶村基本信息及村规划已补充完善。
(18)针对缺少帮扶贫困户基本信息问题
帮扶责任人对扶贫档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帮扶贫困户基本信息已补充完善。
12.没有全面落实“双包”制度
(19)针对没有制定“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问题
帮扶责任人认真学习了“双包”制度,按照制度规定,制定完善了“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
(20)针对提供材料仅有月度工作总结,无走访记录,无帮扶日志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了《脱贫攻坚结对帮扶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二是已完善走访记录和帮扶日志。
13.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
(21)针对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了《濉溪县少数民族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分别于3月25日、6月23日、8月6日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进行了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精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统战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6070878;邮政地址235100;电子邮箱: tzb6075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