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19年9月2日至11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7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司法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在全系统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巡察报告指出的七个方面33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仔细分析,研究制定了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县司法局党组按照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先后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了《县司法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县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司法所财务管理制度》《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巡查制度》《司法所长约谈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大局意识不够强
(1)针对大局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4月15日召开了党组会,就“大局意识不强”问题进行专题讨论研究。二是制定了年度经费支出计划,规范经费支出程序和时序。三是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四是查明了款项使用情况,并做好跟踪督导,确保专款专用。
2.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
(2)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县司法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县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单笔3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必须上党组会研究,3000至3万元的必须上局长办公会研究。二是在《党组议事规则》中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和研究程序。
(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通过学习已制定的《党组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意识得到提高,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主要负责人均末位表态发言。二是指定了专人如实记录会议内容,对每位班子成员意见和最终决策方式、研究内容做到详实准确。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4)针对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不力,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较高和落实上级部署滞后问题
一是建立了司法所长约谈机制和二级包案制。二是组成了三个巡查中队,制定了执法巡查办法,开展了巡查督查。三是制定了社区矫正入矫教育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四是制定2020年集中教育方案,并严格执行。五是先后对两名社区矫正对象提出撤销缓刑或收监执行。六是于6月28日至30日举办了《社区矫正法》培训班。
(5)针对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拖延问题
一是4月15日召开党组会,系统学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要求。二是对现行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和职责分工进行了梳理,无不合规现象存在。
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6)针对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系统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制定了《濉溪县司法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并严格落实。
(7)针对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问题
一是5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均落实“双签字”制度。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8)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问题
一是制定了县司法局2020年度学习教育计划。二是在机关和司法所之间继续实行系统政治理论学习“一张表同时刻”模式。
(9)针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认真问题
一是通过督促每名党员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并将参加各类教育活动情况纳入评先评优范畴,党员学习积极性得到提高。二是对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了抽查,坚决杜绝抄袭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6.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意识不强
(10)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了《濉溪县司法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制定濉溪县司法局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办法。三是4月24日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四是5月25日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1)针对门户网站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局办公室人员进行了职责分工,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内网信息更新管理工作。二是4月27日召开信息化工作会议,学习有关规定,切实规范干警上网行为。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党的建设存在短板
(12)针对党建工作开展不认真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对具体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二是4月28日举办县司法局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班,明确专人负责资料保存和整理。
(13)针对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对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二是制定了县司法局2020年度机关支部老干部组织生活工作计划,7月1日组织老干部参加了支部活动。三是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党员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实行分类处理。
8.“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1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各党支部制定了年度“三会一课”工作计划。二是5月份开展了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三是4月16日召开党支部建设学习经验交流会。四是各支部均明确了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9.发展党员未按规定进行票决
(15)针对发展党员未按规定进行票决问题
一是通过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各支部发展党员均能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0.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16)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进行了研讨。二是今年以来无股级干部提拔调整,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仍然存在
(17)针对公款购买烟酒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4月7日召开财务管理与车辆管理会议,组织干警学习了相关财务知识。三是对违规购买烟酒的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8)针对变相公款吃喝问题
一是相关违纪款已上缴至纪委廉政账户。二是制定了司法局业务培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9)针对国有资产闲置浪费问题
一是采购的14台电脑已经追回,并发放至司法所。二是电脑差价已追回并上缴。三是4月15日召开党组会就国有资产闲置浪费问题,予以研讨,并就做好国有资产管理作了部署。四是4月底对各所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并向党组作了汇报。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2.财务管理不严格
(20)针对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
一是通过与相关镇进行联系,查明了款项使用情况,并做好跟踪督导,确保专款专用。二是通过紧盯拨付经费使用走向和使用进度,提高经费使用质效。
(21)针对虚假列支现象较多问题
一是6月底至7月初开展了一次财务检查,并将结果报备至纪检组。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查清了12个司法所财务支出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2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二是召开了2020年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做了相关部署。三是4月1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3)针对经常性教育管理缺失问题
一是5月2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廉政观念得到提高。三是4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党组(扩大)会议,通报相关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与各所、各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24)针对派驻纪检组“三转”不及时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派驻纪检组“三转”已经到位。
14.纪检监督作用发挥不足
(25)针对主动执纪不够问题
一是在各司法所和机关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上半年对司法所开展了两次督查活动,并对督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三是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
(26)针对日常监督不够问题
一是4月21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通报近三年来县司法局违反工作纪律案件。二是通过严格执行考勤、病事假等制度,纪律意识得到提高。三是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纳入县司法局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四是通过加大谈心谈话力度,实现了股室负责人、司法所负责人提醒谈话全覆盖。
15.警车使用管理不规范
(27)针对警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4月27日召开财务管理和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会议,对车辆使用单位和管理人进行了培训。三是修订印发了《濉溪县司法局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相关责任与义务。
16.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质保金
(28)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质保金问题
一是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排查。二是2020年的各类合同中均明确了质保金条款和比例。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7.审计问题整改走过场
(29)针对审计问题整改走过场问题
一是对三年来的审计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二是修订完善了《司法所财务管理制度》,并印发各所。三是追回上缴多收取的代理费。
18.招标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30)针对招标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5月22日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招标采购有关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执行招标采购规定,采购一台执法执勤车辆和一体化视频会议系统。
(七)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19.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31)针对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二是4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三是调整了濉溪县司法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32)针对档案资料整理不规范问题
明确了专人负责脱贫攻坚档案收集工作,扶贫档案已重新整理并归档。
(33)针对帮扶措施不到位问题
一是通过发挥法治宣传、法治保障职能优势,助力脱贫攻坚。二是明确了帮扶责任人对接联系贫困户。三是发动系统内青年志愿者深入开展“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我该怎么干”网络问卷调查。四是组织工作人员积极购买贫困户农产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县司法局党组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毅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坚持从严治党、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敬终如始,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强化督办。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审视整改结果,固化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大对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用制度建设新成效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对已有的相关制度,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具体工作实际,进一步予以完善,努力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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