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日至11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机关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7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政法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县委政法委召开整改专题会议3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3次。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县委政法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县委政法委《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县委政法委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县委政法委对现有11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新制订制度8项,修改完善1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统筹全局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针对安全感满意度不高问题
一是通过采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多次专项行动持续推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提升;二是科学划分警务区,通过配备社区民警和驻村民警,成立治保会、巡逻队,招募巡逻队员等措施,形成社会治安防控网络;三是2020年9月份省委政法委反馈我县2020年度群众安全感指数较去年有所上升。
(2)针对扫黑除恶工作督查督办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通过对举报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了5月底线索见底清零;二是四个县级领导带队进行督导和督查,进一步提升线索核查质效;三是县扫黑办对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培训,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斗争知识培训常态化;四是全县统一标准,要求所有核查单位必须向举报人反馈之后才能核结案件;五是通过印制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国12337智能举报平台及我县举报方式知晓率。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3)针对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监管有缺失问题
一是3月16日召开全县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县精神障碍患者数量进行了摸排核对,对患者管控措施和用药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加快推进对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的发放,截至5月全县13个镇(园区)三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发放完毕;三是不定期的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走访并发放药物,确保我县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有效监管,最大限度避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4)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问题
一是已制定县委政法委2020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将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等内容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二是组织集中学习30余次,中心组学习11次,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理解。
(5)针对学习形式单一,交流研讨少,撰写心得体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通过采取邀请专家授课、组织专题研讨、外出培训、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丰富了理论学习形式;二是加强政治学习督查,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将督查结果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强化了学习效果。
(6)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涉嫌抄袭,学习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已规范机关支部学习、机关工作会议、书记办公会等会议记录。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不到位
(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3月20日班子专题研究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讨论通过了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及考核办法;二是5月25日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县委汇报了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学习计划,并按计划予以落实。
(8)针对阵地建设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已安排专人负责对“濉溪正道”官方微博日常更新和维护;二是通过拓宽稿件来源渠道,增加微博文章发表数量和质量,丰富博文类型,不断提高“濉溪正道”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认同感,2020年上半年“濉溪正道”在同类微博全国排名靠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党建主体意识不强
(9)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截至9月份,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二是3月20日召开了2020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2020年党建工作。
(10)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了《濉溪县委政法委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9月份,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9次,支部党员大会3次,党课2次,并规范记录支部活动。
(11)针对部分党建材料涉嫌抄袭问题
一是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负责党建材料的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支部书记每季度都对党建材料的规范整理进行督查。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6.主体责任落实乏力
(1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2020年3月26日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4月26日召开了2020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三是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机关全体人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
7.政法队伍教育监管有缺失
(13)针对近年来,政法队伍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5月份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对委机关班子成员、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乡镇政法委员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二是派员参加县直政法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引导教育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办事;三是在政法系统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等相关禁令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达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四是6月份开展对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对司法鉴定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督促法院、检察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五是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案件评查,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减少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五)脱贫攻坚工作方面
8.扶贫档案资料不完整
(14)针对缺少帮扶村基本信息及村规划问题
一是深入被帮扶村开展调研,截至9月份,帮扶责任人开展调研6次,全面了解该村人口4032人,耕地11328.5亩,贫困人口48户164人,多数是因病、因残致贫;二是已将该村整体建设规划归入扶贫档案,进一步完善了扶贫档案。
(15)针对缺少帮扶贫困户基本信息问题
一是单位帮扶贫困户12户,帮扶干部根据村提供信息逐户调查核实掌握贫困户基本信息、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家庭成员状况,做到贫困户基本信息记录规范、准确;二是帮扶干部对所帮扶对象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9.没有全面落实“双包”制度
(16)针对没有制定“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问题
一是3月份认真学习县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抓好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二是复制并发放《关于<濉溪县精准扶贫包保帮扶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到每位帮扶干部手中,要求进一步明确“ 双包”单位工作职责;三是加强对贫困户走访调查,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四是根据各贫困户实际,对照帮扶政策,逐户到人,精准施策,落实扶贫政策。经统计核实,该村落实了“九大扶贫”工程,所有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得到保障,目前已脱贫46户154人。
(17)针对提供资料仅有月度工作总结,无走访记录,无帮扶日志问题
对扶贫工作资料重新整理归档,已完善帮扶人走访日志、走访记录和图片等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政法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896092;邮政地址:安徽省濉溪县岱河路76号政法大院;电子邮箱:zfwdjs689609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