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为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濉溪县检察院制定出台《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廉政档案管理办法》。6月10日下午,该院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学习会议,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志林全文领学并诠释了该《办法》。
自2018年3月全院干警建立廉政档案以来,院党组与纪检组充分对接、深入调研,建立精准实施、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廉政日常监督工作体系,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检察人员廉洁自律发挥了较好作用。本次制定出台的廉政档案管理办法,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分为总则、廉政档案内容、廉政档案的建立、廉政档案的管理及运用、附则等五个部分,共十二条。建档范围和对象为全院工作人员,并明确了廉政档案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存放、有效利用。规定了廉政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条件,内容务实,可操作性强。该办法的出台,不仅为表彰奖励、评先选优、晋职晋级、业绩评定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还为提升纪律规矩意识、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