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9日至7月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城乡建委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19年8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立行立改
县住建局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不遮掩、不回避,以坚决的态度、积极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巡察意见反馈后,县住建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求全局上下要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县住建局党委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组,局属相关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跟进督促,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机制。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濉溪县住建局党委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原城乡建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
(四)领导带动示范,层层传导压力。局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和纪检组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指导把关,针对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五)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自查,在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正职总揽、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运行制约机制。目前,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建立工作制度数十项,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一落实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四个意识”不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一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了大地测绘队、天地实验室、蓝台城建档案信息服务部三家企业的管理团队,并完善企业管理工作意见,做到政企分开,明确职责;二是加强了与市住建局以及外地住建部门的沟通,清理合并相关企业,做好相关人员思想稳定工作;三是定期召开企业例会,加强对企业的管理。
2.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
一是规范会议记录,做到专人记录、内容真实、表达准确、结构完整、书面整洁;二是开展党建及办公业务学习交流培训。
3.针对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材料缺失问题
一是按照程序要求,于2019年9月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在深入查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档案资料在会后按照日期排序,由专人归档;二是2019年11月对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
4.针对民主生活会汇报材料不实,照搬照抄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二是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撰写个人材料,严格把关审核;三是形成会前加强学习研讨的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做到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质量。
5.针对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主体错位、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明确谈心谈话要求;二是按照程序要求,于2019年9月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是根据核实情况约谈相关责任人。
6.针对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条例;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了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规定,在组织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针对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工作标准不高问题
目前,翰林华府、阳光丽景问题已基本化解,中苑大厦已复工。已多次召开海通财富广场协调推进会,会同县住保中心、不动产中心,联系开发商、施工企业共同商谈解决方案,现已经向县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递交材料,按“三先三后”文件要求进行办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8.针对主题教育和十九大学习态度不端正问题
一是制定了学习计划,加强业务人员教育,提升业务水平,防止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二是对于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其作出检讨,检讨书已经由纪检组进行审查、统一存档。
9.针对党委中心组学习材料不完整问题
一是健全并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半年审读检查一次个人学习笔记等资料;二是年终集中收缴中心组学习材料,并按照要求整理好统一存档。
10.针对中心组学习不实、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并按照学习计划切实抓好落实;二是每月组织1次中心组集中学习,明确主题及发言人,开展讨论交流,做好签到、记录等会务工作,每半年进行学习笔记审读、检查活动;三是做好资料归档工作,档案资料按照日期排序,由专人归档。
1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一是对于利用QQ发布违反暗访信息妨碍效能检查的人员,已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二是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了局微信群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相关制度;三是已经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纳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2.针对党建工作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问题
一是配备党建专职人员共三名,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党建队伍中;二是制定了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实行党委一把手责任制并且把党建列入年度考核计划。
13.针对编制单位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
通过县人社局公开招考重点局8名人员,已于9月4日全部到岗,进行了岗前教育和业务培训,已经投入工作。
14.针对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严格问题
制定了局党委《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2019年10月,深入学习双重组织生活相关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5.针对“三会一课”活动未正常开展问题
一是完善“三会一课”和固定活动日制度,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各党支部书记把严格履行组织生活作为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三是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党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设置了党建资料档案柜。
16.针对选人用人违反组织程序问题
一是局党委深入学习了人事选拔有关规定,并且已经按照规定要求落实;二是在干部选拔和推荐任用过程中,严格程序,把好推荐、考察、任命等关键关口,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三是股级干部正在按照程序进行选任。
17.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一是开展党务人员培训,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熟练掌握发展党员的流程、要求、规定,并切实抓好落实;二是成立了局排查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三是规范表决方式,严格落实票决制。
18.针对党员评先评优违反组织原则问题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其作出检讨,检讨书已经由纪检组进行审查、统一存档,对违规评优进行收回;二是加强党建责任人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党建业务能力,加强管理,规范评优评先程序。
19.针对存在工资代扣党费现象问题
一是按照规定收缴党费,每半年进行一次缴纳;二是组织住建局全体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三是制定党费收缴明细表,使党费收缴更透明。
20.针对未按规定收缴党员党费问题
一是2019年6月已补缴党费7164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住建局全体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标准要求、核算、收缴党费。
21.针对单位聘用退休人员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对自来水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发现的具体问题,将依规依纪进行核查处理;二是对自来水公司违规发放的待遇进行收缴,违规发放的待遇已收缴至非税账户;三是对返聘的退休人员予以解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2.针对违规购置、使用车辆问题
一是就此问题已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作出检讨,涉及车辆已经于2019年12月移交给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二是根据违纪情节,对相关责任人按层级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完善局车辆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23.针对单位工作作风松散、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对涉及的人员依规问责,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并作出检讨,检讨书已经由纪检组进行审查、统一存档;二是修订完善并执行局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落实工作日点名考勤制度,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三是严格落实周五业务政治学习制度。
24.针对作风不扎实,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改进文风会风,发文数量同比减少10%以上;二是规范门牌和桌牌的设置,纪检组进行日常检查,对于工作期间门牌告之与实际不一致的人员进行约谈;三是制定了学习计划,加强人员教育,学习心得、总结汇报要切合时间,严禁抄袭,加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四是已经对学教活动中发言材料雷同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5.针对扶贫工作中存在对危房改造资金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于2019年10月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升农村危房改造业务能力;二是按照要求加大审核力度,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处理问责力度;三是严格落实审批把关,强化业务指导,审批前加强与扶贫局、残联、民政局、公安局、住保中心等部门联系和沟通,确保危房补助资金使用安全;四是设立督察组,定期开展危房改造工作和房屋质量的督察。
26.针对从“管理”向“服务”的理念转变不到位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窗口服务制度;二是加强了工作人员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联合审批、联合验收等相关制度。
27.针对主要负责人外出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
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健全监督检查,杜绝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进一步学习县里关于外出报备的规定,规范外出报备。
28.针对招待费未实行“四单合一”问题
一是进一步修订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及单位财务情况实施季抽查、年审计,实行责任追究,严肃财务报销程序;二是建立纪检、财务共同参与的监督体系。
29.针对公务招待陪餐人数超标准问题
一是根据核查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按照市县要求修订我局公务接待相关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30.针对以差旅费、会议费的名义列支招待费问题
一是按照市县要求规范落实我局差旅费、会议费相关财务报销制度,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已核查收缴了违规发放的出差餐补,加强了审核把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31.针对转嫁报销招待费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核查情况进行问责;二是做到政企分开,建立了企业领导班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招待审批程序,加强人员管理,严禁违规招待或不必要的加班就餐。
32.针对单位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福利费问题
一是清理规范了自来水公司发放津补贴的情况;二是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核查情况进行问责;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的各项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财务审计。
33.针对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已返退追缴,违规补贴已追缴至非税账户;二是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规范工资、津补贴发放范围、标准。
34.针对城区内地下排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问题
一是编制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濉溪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按照“整体规划设计,分区分片实施”的原则,统筹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二是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和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建工程,东一块雨污管网、河西区泵站及污水管网、污水厂二期提标等工程已完成80%,河西区泵站及污水管网工程已完工,污水处理厂二期,东一块雨污分流项目正在加快推进,预计2020年5月底完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35.针对单位考勤制度不完善、不规范问题
一是完善考勤制度,自2019年6月12日开始,除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外,其余工作日每天下午实行签到制;二是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要求园林处、路灯所遵照执行,工作日每天上午集中点名,下午实行签到。
36.针对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匮乏问题
一是2018年12月对练习法轮功的园林所退休党员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并且加强对其他党员的监管;二是已把警示教育列入年初党建工作计划及政治学习的内容中,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贯彻,对于身体行动不便的党员采取送学上门;三是加强对退休党员的管理和关怀,加大日常沟通谈心力度。
37.针对违规违纪违法案件频发问题
一是对原城乡建委2013-2018年度违规违纪人员13人进行立案查处,进行党纪或政纪处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2人;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完善我局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加大查处问责力度。
38.针对评先评优过程中执行纪律不严肃问题
一是对原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根据核查情况进行问责;二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评先评优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评先评优有关规定。
39.针对财务支出手续不规范问题
一是理清财务问题,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力度;二是严格落实财务支出手续,严格落实经办人、签批人、审核人的责任。
40.针对自办企业财务管理乱象丛生问题
一是对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建立一套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审批程序,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三是按照国企管理模式,做到了政企分开;四是由班子成员定期召开企业例会,从而加强对企业的管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41.针对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履行了“一岗双责”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且做好记录,强化工作实效,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42.针对原城乡建委纪委“三转”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县纪委已对时任纪检组长和党委书记进行约谈,严格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二是在人员、经费等方面,加大对纪检组工作的支持力度,已采购纪检工作需要的设备。
43.针对派驻纪检组的“探头”作用亟待加强问题
一是纪检组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二是采取不定期的明查和暗访,充分发挥纪检监督的作用,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检查落实力度,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44.针对建筑领域存在监管盲区问题
一是完善了我局批后监管工作方案,开展建筑工程违规挂靠行为专项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致力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大行业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45.针对对违规建筑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了局批后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职责;二是开展施工许可专项检查,结合日常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同时对规划与施工许可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制止;三是核查了世纪辉煌工程有关项目,对违规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
46.针对存在公职人员吃空饷的情形问题
一是终止了当事人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并收缴已领取的工资、津补贴至非税账户;二是对当事人以及人事、财务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47.针对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不规范问题
一是制定我局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设计、监理、施工等需公开招标项目一律按照招标部门规范要求实施,小额及限额以内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从企业库中随机摇取;二是按照合同范本,规范签订合同,加强业务人员教育,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48.针对存在乱收、滥收费行为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有关收费行为,对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收取程序;二是根据核实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涉及违纪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49.针对在自办企业违规列支费用数额较大问题
一是按照国企管理模式,政企分开,加强指导监管,规范管理;二是建立完成一套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报销审批制度,提升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定期对几家企业召开企业例会,加强对企业的管理。
50.针对存在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问题
一是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已对问题进行核实,淮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自来水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51.针对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用于冲抵招待费问题
一是根据核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政企分开,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定期召开企业例会,加强对企业的管理。
52.针对存在企业虚开发票行为问题
一是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业务能力;二是对自来水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三是规范自来水公司发票开取行为,并进行相关发票的核查。
53.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
一是全面自查,对往来款进行了逐一梳理,设置分类明细账;二是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清理,已进行积极沟通对接,采取措施逐步清理。
54.针对代收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问题
一是及时足额上缴代收的政府非税收入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二是根据问题的核实情况对自来水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三是加强非税收入收缴政策的宣传教育,按照非税收入收缴有关规定,及时核算。
55.针对企业收入长期挂账不结转,费用计提无依据问题
一是根据问题核实情况对自来水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工程劳务完工进度及时确认收入和计提成本费用,对长期挂账的预收账款进行结转确认收入,准确反映企业当年利润;三是全面自查了预收账款,进行结转确认收入。
56.针对国有资产监管长期缺失问题
进一步核查原城乡建委所属县建筑公司、县建校、县房屋开发公司3家单位的现有国有资产、现有人员及退休人员情况,以及公司运转保障情况,县建筑公司、县房屋开发公司已核实相关资产情况。目前县建校已撤销,建校房屋租赁期到2020年7月到期,到期后将收回房屋使用权。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
巡察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还需要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坚持边整边改,坚持服务宗旨,坚持勤政廉政,严格履行各项职责,把整改落实的具体成效更好地体现到推进濉溪县住建局又好又快的发展上来,不辜负县委、县政府的期望。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把深化思想认识作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前提,坚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继续开展“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把党的建设工作抓好成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有声。
(二)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严的标准、实的作风,切实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建立责任清单,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对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长抓不懈。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工作,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未雨绸缪,举一反三,确保采取的各项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推动发展打牢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1-6896027;邮政信箱: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邮编:235100;电子邮箱jw607718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