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6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原县水务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8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政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巡察整改工作扩大会议,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符合实际、直击要害,坚持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新时代全县农水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在制度、问责等方面下功夫,堵漏洞、补短板,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二)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实责任。局党委印发了《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委分管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负责领导、指导、组织、督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整改任务分工的通知》,局属单位、机关各股室按照局党委要求,按照分管领域和部门,进一步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细化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巡察反馈会后,局党委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方案,根据责任分工,精准施策,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局党委书记率先垂范,亲自抓、带头改,其他干部广泛参与,配合推、跟着改。从党委自身开始,狠抓作用发挥,规范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同时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农水局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以整改促规范、以整改促发展。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材料缺失严重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2019年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关于调整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全年工作重点和分工,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大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办工作。二是组织局属各党总支(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了党建工作培训,切实提高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2.政治站位不高,在党建工作、政治学习中存在抄袭造假现象
(2)针对不能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问题
一是制定了《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二是组织开展了党建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了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3.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
(3)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局属各党总支(支部)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分工的通知》,加强了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查检查。三是开展了一次党建业务培训。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双重”组织生活虚化,组织生活会走过场
(4)针对不能按照规定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问题
一是组织局属各党总支(支部)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明确了局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签到。二是党委班子成员加强了对联系点党建资料的督查检查,督促局属各党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组织生活会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5.组织设置不健全
(5)针对组织设置不健全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局属各党总支(支部)于2019年7-9月份分别进行了换届选举,配齐各支部班子。
6.党员管理混乱
(6)针对党员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及省、市、县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二是明确了专人负责,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记录、整理。
7.机构重叠
(7)针对机构重叠问题
县农水局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严格按照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时序安排,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职能。
8.干部人事问题较为突出
(8)针对存在违规借调现象问题
一是2019年11月11日,违规借调人员已经返回现编制所在单位上班。二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单位职工借调程序。
(9)针对混编混岗严重,自设科室较多问题
一是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成立后,原水务局自设股室已全部撤销。二是因受公务员编制限制,农水局机关内设负责人公务员编制仅有4人,内设股室人员不够,经请示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二级机构15名工作人员调至相关内设股室工作,其余工作人员已回其编制所在单位。
(10)针对聘用人员“优亲厚友”问题
制定印发了《濉溪县农水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聘用人员管理。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存在超范围发放补贴问题
(11)针对存在超范围发放补贴问题
一是制定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项目资金支出的审核、把关。二是加强对二级单位的资金监管,定期巡查财务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发放补贴福利相关问题必须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发放。四是核实了相关情况,对违规发放补贴予以清退,追缴资金上交了县纪委监委廉政账户。
10.监察大队执法混乱
(12)针对涉嫌材料造假问题
一是制定了《水政执法案件办理制度》,并组织了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学习。二是2019年以来水事案件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材料整理归档。三是县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13)针对执法不公,处罚随意性较大问题
一是制定了《水政执法案件办理制度》,2019年以来水事案件均严格按照制度执法。二是县纪委因问题(12)、问题(13)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14)针对扣押物品不入卷问题
一是组织水政执法大队全体职工学习了水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和制度。二是2019年以来水事案件作案工具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登记,专人负责。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管党治党不严,纪律建设松弛
(15)针对党风廉政教育不到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问题
一是坚持每周政治学习,每年定期开展2次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9月份,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局党委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二是对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的及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12.存在挂证取酬
(16)针对存在挂证取酬问题
一是原派驻农林委纪检组曾于2017年开展过单位工作人员挂证取酬专项检查工作,统计全局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名单,按照文件要求排查出违规挂证取酬人员。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13.存在接受宴请
(17)针对存在接受宴请问题
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明令禁止接受被考察单位的宴请,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4.财务管理混乱
(18)针对报账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了招投标报账程序,严格把好审核关,完善相关资料,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支付。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财务水平,确保规范完善。
(19)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按要求将未纳入管理的固定资产及时纳入管理系统,同时加强并指导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0)针对存在支付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支出管理,认真审核把关,按财务管理要求认真落实。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及相关财务知识。
(21)针对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
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提高财务水平,加强财务管理,杜绝出现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22)针对往来账长期挂账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排查了2019年以来往来款项,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并及时清理。二是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杜绝往来款项跨年度出现。
15.“婚丧嫁娶”个人礼金在单位报账
(23)针对“婚丧嫁娶”个人礼金在单位报账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人员退回礼金。二是组织局属二级机构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支出,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6.向职工、社会人员集资贷款,数额较大,存在风险隐患
(24)针对向职工、社会人员集资贷款,数额较大,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一是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归还了全部借款,构件厂制定了还款措施,并已归还了部分借款,剩余资金计划在2020年内还清。二是规范融资渠道,严禁企业违规融资,防止风险发生。
17.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
(25)针对长期租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
核实了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具体情况,并及时进行移交。
(26)针对违规购买车辆问题
核实了违规购买的车辆情况,并及时上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8.存在工程实施不规范
(27)针对不规范发包问题
一是党委派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拖欠承包费问题,按照合同约定追缴承包费,对违反招投标问题,终止合同履行。
(28)针对更改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问题
一是完善工程招标监督制度,规范招标程序,对服务类、工程类项目的招投标一定分清分细,便于完工后的审计,并实行工程招标纪检组参与监督。二是核查情况,终止了合同履行。
(29)针对采购服务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完善了工程招标监督制度,规范招标程序,实行工程招标纪检组参与监督。
19.用虚假发票冲抵其他费用
(30)针对用虚假发票冲抵其他费用问题
一是向财务调取凭证,对相关承办人、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印发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对全局各单位开展账务审查。
20.防汛抗旱资金使用不规范
(31)针对防汛抗旱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了对下属单位的资金监管,对主管部门拨付给二级单位的项目款及时进行管理,防止防汛物资闲置浪费。二是核实情况防汛抗旱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处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1.存在虚假招待
(32)针对存在虚假招待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落实财务管理责任。二是印发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办、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加强票据的报销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三是虚假招待费重新审核,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2.存在现金发放过节费
(33)针对存在现金发放过节费问题
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工会会费使用的相关规定,规范会费支出,杜绝现金发放。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将整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在健全制度上着力,推动深化改革,发挥更大治本作用,确保落实整改标准不降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减小,推动全县农水事业发展取得更大成绩。
一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大兴学习之风,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是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敬终如始,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加大落实力度,强化督查督办。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组织“回头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审视整改结果,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对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强化督查;对已有的相关制度,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具体工作实际,进一步予以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6082145;邮寄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24号濉溪县农水局(收);邮编:235100;电子邮箱:swj60856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