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文明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5-28 16:38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319日至6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原县文明办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19827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实施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2019828日,县委宣传部召开部长办公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成立了以部长任组长、分管副部长为副组长、有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安排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研究整改问题,定期听取各项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推进措施。

(二)聚焦问题,扎实整改。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文明办党支部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6个方面12问题逐项细化分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个月来,先后7次召开部长办公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整改工作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开展“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的问题,建章立制,根据制定的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定期督查自查,建立良性循环机制。

(三)举一反三,健全制度。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源头上找原因、堵漏洞,建立制度清单。先后研究制定、修订完善《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议事决策制度》《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全面统筹,实现日常工作与整改工作齐头并进。通过整改推动问题解决,推动建章立制,促进工作水平提升。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制定巡察整改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召开部长办公会议,制定出台《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2.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以党的建设统领各项工作,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检查。二是召开部长办公会议,修订完善了《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档案管理制度》,组织机关有关人员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加强对档案业务知识学习,规范单位的档案管理。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生活“标准化”纪实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二是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县委宣传部党支部工作制度》《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考勤制度》等制度。三是认真参加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如实、规范记录党的组织生活。

4.针对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有多次是一个会议同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认真参加县委宣传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

5.针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规定问题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出台《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严格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二是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在部长办公会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规定。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6.针对公务接待违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二是修订完善《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违规现象。三是追回违规报销款上缴县纪委廉政账户,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7.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超标准招待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精神,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追回多报销款上缴县纪委廉政账户,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规现象。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8.针对存在报销就餐费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学习,深化思想认识。二是修订完善《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

9.针对存在不规范支付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纪律约束,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二是严格审批,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支付管理。

10.针对报账手续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纪律约束,规范财务行为。二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手续不规范的,坚决不予审批。三是对存在的“没有后附固定资产清单”等问题,做好资料的完善和留存。

11.针对工程施工不规范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共濉溪县委办公室 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条例、文件精神,强化财经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制定出台《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工程施工、预算和支付款、备案等管理。

12.针对存在拆解工程,规避招标问题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淮北市财政局(国资局)关于印发淮北市2017-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学习,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二是制定出台《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三是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三、下一步打算

原县文明办党支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深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续用力、常抓不懈,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促进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党的政治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在抓“常”和“长”上下功夫,紧盯不放,持续发力,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化巡察整改的重要内容来抓,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和修订的制度,及时研究出台,以制度的严格执行促进整改成果的巩固和深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6828502;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23号;邮箱:hbsxwm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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