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想家中来人不陪着喝点不好意思,就陪着亲戚喝了两易拉罐啤酒。”罗士军说到,“我知道上级规定村干部在工作日午间不能饮酒,但当时只想到天气热,一点啤酒算不得大事。”
近日,县纪委党风室人员督查发现五沟镇童亭村总支书记罗士军工作日午间饮酒,督查人员现场对罗士军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35.3mg/ml,随后县纪委党风室将该问题线索交办给五沟镇纪委处理。五沟镇纪委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核实,并经罗士军本人确定视频当事人就是其本人。5月7日,五沟镇纪委对罗士军工作日饮酒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核查期间,罗士军对核查组人员后悔地说道:“我知道上级规定村干部在工作日午间不能饮酒,当时我想家中来人不陪着喝点不好意思,同时感觉到喝两易拉罐啤酒,也不会影响到村里办工,心里面也认为纪委不可能查到村里。” 对于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有相当多的村干部心里认为这不是问题,觉得镇纪委是“小题大做”,他们总觉着中午喝点酒,又不影响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抱有侥幸的心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村党员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当地的党和政府形象。群众来村里办事,闻到村干部一身酒气,就会让群众对干部作风产生怀疑,进而很难再相信当地党委、政府。
如果一个党员干部连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得饮酒这一点都做不到,还要我行我素,明知故犯,这说明这个干部的理想信念或多或少都存在问题,说明他对纪律还真正缺乏敬畏之心。头脑清醒是确保工作效率的必要前提,更何况,工作日午间饮酒违反县纪委《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十不准”》有关规定,必须严肃查处。作风问题无小事,抓早抓细是大事,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才是真正爱护基层干部。
点滴啤酒是小事吗?不,它折射的是当前村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遵守之心、敬畏之心,它关系到群众对基层村干部的信任,它关系到当前基层干部能不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凝聚群众,能不能带领群众脱贫攻坚、共建美好乡村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