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召开富余房源处置工作推进会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住房保障中心 范梦怡   发布时间:2020-05-08 08:18   

5月7日,濉溪县召开棚改富余房源处置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进,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利出席,会议由副县长葛益主持。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棚改办、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濉溪镇、建投集团等单位主要和分管负责人及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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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棚改办传达了《关于开展安置房源清理工作的通知》,通报了当前安置房源建设、使用、剩余情况,提出了精准使用房源、积极盘活房源、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工程建设,降低过渡成本等工作建议。濉溪镇、建投集团分别汇报了当前房源清理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房源处置销售方案。

副县长葛益指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第17、18号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牢记此次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会议要求,高度重视安置房源处置工作,对慢作为、不作为的单位严肃处理,扎实推进安置房源清理及销售工作。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利指出,县纪委监委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盯、重点盯,靠前监督,全过程监督棚改安置房源处置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安置房源处置工作的重要性,时间上必须执行,工作上必须落实,任务必须按时间节点完成。对清理不细致、瞒报漏报的、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进就安置房源处置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安置房源处置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风建设密切相关,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扎实开展工作。二要细化方案。细化安置房源清理及销售方案。明确清理、核查、汇总时间节点,严格核查上报的清理统计数据。三要明确责任。明确负责领导、牵头单位及工作涉及单位、人员,细化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四要加强调度。保证每周至少调度一次。五要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全程公开工作各个环节,加强群众监督。六要严肃纪律。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要认真开展工作,严肃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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