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任陆建主持会议,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长张黎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传达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总结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讨通过了《濉溪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草案)》《濉溪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草案)》《濉溪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草案)》,安排部署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政治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权力规范运行的政治监督,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史志研究工作的正确方向。二要加强制度建设。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抓好制度执行,加强过程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政治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履职本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四要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坚持以案示警,在受警醒、明法纪上下功夫;坚持以案为戒,在严对照、深检视上下功夫;坚持以案促改,在强整改,促提升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拓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果。
会议要求,全室党员干部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