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常委,我们正在核查一起虚报套取国家科技资金案件,因该案件涉及到村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多人,且是我们镇纪委工作人员包保的贫困户所在村,需要回避,我们想请求协作。”濉溪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在收到孙疃镇纪委的求援电话后,迅速启动基层办案协作区联合办案机制,立即要求同属第一办案协作区的韩村镇纪委、五沟镇纪委进行支援,第三纪检监察室协调指导。
“真是没想到,牵涉这么多人的一个案件,这么快就有了处理结果,确实是为我们解决了熟人办案难的问题啊。”在看到相关处理结果后,孙疃镇纪委书记激动地说。
“设置基层办案协作区,通过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及纪检监察室充分发挥联系指导作用,合理配置了资源,有效整合力量,将‘单兵作战’转变为‘协同会战’,各镇纪委通过交叉检查、联合办案,减少了熟人干扰,切实提高了监督执纪问责质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颇有感触地说到,“基层办案协作区联合办案机制还有效推动了监察工作向镇延伸,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能力和水平,切实为我们解决了人员少、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结合乡镇纪委人员办案力量薄弱、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化解疑难复杂问题能力有限等实际问题,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濉溪县基层办案协作区的通知》,将全县11个乡镇纪委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便于工作的思路,合理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域,同时成立濉溪县基层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协作区案件查办工作,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相关协作区,有力提升了监督执纪效能。
办案协作区坚持由县纪委监委统筹规划、统一指导,协作区内办案实行人员统一调配、案件统一查处、问题统一协调解决,形成责任明确、协作有力、运转灵活、制度配套的工作机制。2019年,通过协作区联合办案等制度机制,该县11个乡镇纪委切实强化了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