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积极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活动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1-14 16:47   

为切实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积极落实县纪委《关于在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于1月14日,组织开展了一次监督检查活动。

首先针对上班时间有无人员迟到进行督查检查,并查看单位公车出入登记和晚上入库登记,接着到办公室车队查看派车登记、派车手续及加油卡登记管理,最后到院财务部门针对有无违规开支事项,查看有关账目和报销账据。同时,又对全体人员工作纪律、午间饮酒、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还将继续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织密织牢监督网,驰而不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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