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聚焦脱贫攻坚这一重点工作,坚决扛起使命担当,以严的监督、铁的纪律、实的作风,为扶贫工作保驾护航,确保脱真贫、真脱贫,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加强与巡察、审计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健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移送共享机制,对相关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好监督“探头”作用,对综合监督单位落实扶贫政策、使用扶贫资金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延伸监督触角,织紧织密监督网。
对省市纪委筛选的扶贫领域典型问题线索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开展直查直办。截至目前,了结3条,立案查结3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等,深入基层开展监督,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账目等形式,掌握了解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各环节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自省纪委下发《关于扶贫领域问责工作需要重点把握几个问题的通知》以来,全县因扶贫工作不力等问题受到问责2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21人。
为形成强烈震慑,达到惩前毖后的警示效果,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案件实行常态化通报,持续释放从严监督执纪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共下发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通报7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个。筛选脱贫攻坚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36个,编印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选编,发放至镇、村党员干部,将警示教育延伸到扶贫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