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成立4个巡察组,对县委统战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建投集团公司、县金茂担保公司等12家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巡察时间为2019年9月2日至11月10日,为期70天。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集中受理与巡察相关的信访举报,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以及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组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现将信访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建投集团公司、县司法局
举报电话:1890561301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来信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23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一巡察组
邮编:235100
电子邮箱:18905613017@163.com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举报电话:1890561301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来信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23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二巡察组
邮编:235100
电子邮箱:18905613018@163.com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金茂担保公司、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举报电话:1990961322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来信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23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三巡察组
邮编:235100
电子邮箱:19909613223@163.com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
举报电话:1995615699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来信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23号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四巡察组
邮编:235100
电子邮箱:dsxcz19956156996 @163.com
中共濉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