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2019年上半年全县扶贫领域案件进行评查,发现取证不规范、签字盖章不到位等轻微问题54个。”濉溪县纪委监委案件评查小组向主要负责人作出汇报。近日,针对发现问题,县纪委监委下发整改反馈函10件,相关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为切实提升案件质量,确保问责精准度,县纪委监委出台了扶贫领域、涉黑涉恶案件评查工作制度。案件评查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开展2次,采取自查自纠、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扶贫领域、涉黑涉恶重点关注类案件,随时组织抽查。
多形式实现全覆盖。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审核案件台账、集中评查案卷等多种形式,对长期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问题线索督查督办。对各案件承办部门处置了结和立案查结的扶贫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现评查率100%。
明重点实现真实效。突出专项督办件、上级交办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类案件这三类评查重点,要求班子成员定期听取扶贫领域、涉黑涉恶案件查处情况汇报,对重点案件严格审核,都要逐个过堂、逐案审核,做到问题查不清的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不放过。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梳理扶贫领域重点线索9条进行直查直办和挂牌督办,目前已问责5人。
回头看实现全整改。对案件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评查组集体讨论后列表登记,逐项反馈,并适时开展评查“回头看”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评查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实现以查促改、以评促改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县纪委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走访2次,抽查整改情况,确保改彻底、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