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多举措严把审理质量“生命线”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纪委监委案管室 段玉荣   发布时间:2019-08-13 16:52   

“周某违反组织纪律,给予周某党内警告处分,鉴于周某是在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期间,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开除党籍……”

濉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郭丽丽正在指导跟班学习人员撰写违纪案件审核意见。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从提升跟班学习人员审理素质、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和阳光审理入手,多举措严把审理质量“生命线”。

注重方式,着力培养审理新兵。跟班学习人员从熟悉审理卷宗、学习审理文书做起,通过直观阅卷,做到对审理工作初步了解,培养审理工作兴趣;再从相对简单的基层报审案件开始审理,循序渐进,达到提升案件审理能力的目的。通过科学有效的培训方式,让跟班学习人员充分认识到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确保案件证据经得起检验。

严审把关,促进审理提质提效。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严把案件的事实证据关、定性量纪关、办案程序关,发现问题及时退回补证,对存在问题的证据材料坚决不予认定,促使审查调查人员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调查取证,坚持做到严谨审核、严格审理、严肃处理,不断提升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阳光审理,保障违纪党员“说话权”。通过对每一起案件开展审理谈话,充分尊重被调查人权利,允许被调查人提供证明自己清白或申辩的证据资料,给违纪党员“说话的权利”,保障党员合法权利,多方位取证审理,切实保障案件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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