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四个监督”做深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办公室 宋磊斌   发布时间:2019-07-10 15:43   

 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深化监督方式方法,下好监督工作“一盘棋”,着力构建同级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监察监督“四个全覆盖”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监督效能。

强化同级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过程参与等方式对各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将1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对2名县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违规问题全县通报。

创新巡察监督。制定《濉溪县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办法(试行)》,加大巡察机构与纪委机关、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沟通协作,对3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组织探索开展巡察之前审计先行试点,聘请专业审计公司进驻被巡察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发现问题100个,移交问题线索2个。

整合派驻监督。探索建立2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办公试点,综合监督38家单位,除履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项职责外,还赋予交叉互查、协作办案、交叉办案、指定查案等职责,集中办公试点组自成立以来,发现问题14个,问责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下发整改建议2份。

探索监察专员监督。制定《濉溪县推动监察工作向镇延伸实施办法(试行)》,谋划向11个镇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整合优化镇纪委协作区办案平台,将11个镇划分为四个办案协作区,协作区办案组组长由县纪委监委指定,办案组人员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及镇纪委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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