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纪律意识,深入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信息化基础设施及网络安全保护制度》《濉溪县公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等网络安全文件精神,6月24日上午,根据检察长安排,濉溪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志林率领纪检组全体人员会同院技术部门人员组成检务督察组,对该院全体人员上班情况,工作纪律,重点是网络安全方面进行督查。
督察组对院内各部门人员出勤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听取了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不在岗人员外出情况汇报,由技术部门专业人员对本单位内外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禁在办公区域使用无线路由器,严禁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在内、外网互用,严禁使用互联网传输关于案件情况以及单位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等。并按照要求内、外网电脑必须保持1.5米的距离,对办案工作的要害部门、重点岗位计算机进行重点督查,对可能危及网络安全的无线路由器及时拆除,对可能具有网络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重新布置,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县检察院网络安全工作无隐患、无死角。(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