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积极履责担当,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拓宽线索渠道,全面排查起底。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聚焦征地拆迁、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通过巡察及各类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对已经掌握的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专门台账,逐条排查分析。
坚持问题导向,严查黑恶“保护伞”。对政法机关侦办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主动介入,通过过筛研判、抽丝剥茧,排查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同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确保相关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加强协作配合,注重警示震慑。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强化协同办案。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高效推进。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濉溪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