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四个突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濉溪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徐灿灿   发布时间:2018-05-02 14:40   


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主动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纪监督,1-4月份,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4个,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5人。

督查对象突出“全”。组织纪检、财政、审计、民政、农林等部门成立10个督查组,对全县有扶贫任务的10镇、205个村实行督查全覆盖。采取随机抽查、及时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并对线索统一归口接收、登记,建立专项台账,做到有反映必受理、必登记、必查核。

督查重点突出“专”。制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重点围绕省扶贫检查反馈的8个方面22项问题展开监督检查,推动贯彻落实扶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对扶贫政策掌握不全面、不熟练,脱贫措施不精准、不完善以及监管不力、失职失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问题查找突出“准”。开展大走访活动,面对面向群众核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情况。对被督查单位坚持“财务账目必查、扶贫项目必看、热点问题必问、关键人员必访、政策兑现必核”,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全面、精准掌握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

责任追究突出“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倒逼扶贫责任落实到位。(濉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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