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集中治理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突出问题
 作者: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许诗雨 2019-11-25 16:49

濉溪县纪委监委以中央通报的阜阳市在脱贫攻坚、城市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反面教材,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根源和外在表现,集中治理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

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刻汲取教训,坚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用好《濉溪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选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改作风、转作风的政治和思想自觉。全县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查,全面查找“温差、落差、偏差”,有针对性地查摆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查摆问题8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制定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个清单”,其中问题8大类,任务8个方面,责任单位涉及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和各镇、园区,制定相应措施16条。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就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不等不拖,力争在集中治理期间取得实质性效果;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整改。

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集中整治以来,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个,处理2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问责领导干部7人,通报1批次2人。集中治理期间,印发《濉溪县推进监察工作乡镇延伸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3个,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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