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濉溪县纪委、县监委于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清网”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守“三个严禁”:
严禁在上班时间进行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买卖交易;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固定电话和手机等通信设备进行查询、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严禁在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购物以及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文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组织清理,对本单位所有办公电脑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逐个、逐台电脑卸载网购、股票、游戏等与工作无关软件。
县纪委、县监委将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文件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责任。(濉溪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