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干部评议力促作风转变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许诗雨   发布时间:2019-06-19 09:47   

“此次‘转作风、保增长、促发展’干部评议工作是督促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各派驻单位要切实发挥监督、教育、管理、提醒职责,确保评议工作公平公正开展,切实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濉溪县“转保促”干部评议工作作风纪律会议对派驻29家参评单位的共16个纪检监察组提出了要求。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濉溪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主题为“转作风、保增长、促发展”干部评议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全县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大干实干。

高度重视,强化监督。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考核办等具体负责评议工作的组织开展。同时,要求评议人员严格遵守评议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被评议人员严禁干扰评议打分。县纪委监委严格纪律监督,对在评议过程中出现不遵守纪律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科学评议,严格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设置评议标准。采取述职评议、现场打分方式,由县委、县政府围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担当进取情况、经济发展情况和当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内容确定主题,组织评议人员现场调研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全县重点工作会议,听取参评单位汇报,现场进行打分。

结果运用,督促整改。根据评议得分情况,对排名末位的县政府副县长、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镇(园区)主要负责人,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委副书记进行约谈;同一年度内两次排名末位的人员,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同一年度内三次排名末位的县管干部,按程序进行组织调整;同一年度内三次排名末位的市管干部,由县委向市委汇报,建议进行组织调整。通过严格的评议标准,督促全县广大干部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不在状态等庸政、懒政问题,切实以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履职担当大作为,推动全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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