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濉溪县农林委党委关于十一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濉溪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1月11日,对县农林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7日,县委巡察组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向农林委党委反馈了巡察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情况,农林委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贯彻上级重大决策不到位
1、针对“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工作做的不细致、不深入;部分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对上级党委安排的工作执行不到位,存在重要工作不汇报的现象;存在学习造假、学习效果差”等问题。
一是加强党委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及时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建立党委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大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办工作。纪检组加大对党委班子成员履职情况的督查力度。三是按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对所属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个别工作作风懈怠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四是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结合“党员主题日”活动,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将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结合“学习强国”平台,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五是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各分管领导对所联系总支、支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各支部负责对所属支部党员进行日常检查。将督查结果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学习笔记不认真的党员,予以通报。组织开展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并公示考试结果。六是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重要工作及时汇报。
(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2、针对“农林委及下属机构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问题。
一是制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议事内容,确保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问题一律须通过党委会讨论决定。二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凡涉及需经党委会议及局长办公会讨论决策的事项,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一把手不得限定调子。会议内容如实记录,集体研究重大问题,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对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和最终拍板方式记录必须详实。按照“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濉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内容、议事流程、议事纪律等环节,确保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一律通过党委会讨论决定。自巡察整改以来,县农水局党委会议严格按照新的《议事规则》召开,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
3、针对“农林委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不够坚强有力,正气不充盈,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工作人员年龄老化;班子成员凝聚力不足,人员选用存在人岗不匹配;执法机构设置有待规范,农林委除森林公安具有执法权外,同样有执法权的单位还有农技推广中心、渔政站、农业执法大队、动监所、疫控中心,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不够规范、效果不佳;干群关系不够和谐,很多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和解决”问题。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认真核定编制数量,结合实际,制定了《濉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上报县委,核定股室12个,编制23名。对职能进行了优化整合,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二是出台并印发了《县农业农村水利局2018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草案)》,对局属各二级机构进行考核,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掌握干部现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人员调整,增强队伍活力。三是结合实际,对县农业执法大队、水政监察大队、动监所、渔政站等单位的执法职能进行调查摸底,将执法职能的整合归并作为下一步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四是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带头倾听职工心声作为每个班子成员重要工作,长期坚持,认真解决。对于前期个别差额单位反映的工资问题,已向汇报县委县政府请求予以解决。
4、针对“管理混乱,办公环境脏乱差、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长期借用下属单位7人”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领导带头,强化监督,确保制度执行有力;二是联系装饰公司对墙面地面美化亮化、更新锈蚀旧门窗,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5月底结束;三是结合机构改革,对内设机构职能重新整理后,科学设置相关机构,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四是摸清底数,清退人员。并对长期借用的李翠玲、胡彦儒等7人于5月15日前进行集中清退,并对相关清退人员的工作妥善安排,确保不影响整体工作。
(四)“双重”组织生活虚化,组织生活会走过场
5、针对“农林委有些领导干部未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和人员签到不规范,对照检查敷衍应付、换汤不换药”问题。
一是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明确局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签到。二是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书记、纪检组长严格把关签字,确保内容新、认识深、问题准、措施实。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政治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党建材料存在抄袭造假现象
6、针对“农林委及其下属机构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重视,学习不够认真,材料弄虚作假,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方式,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切实增强学习实效。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建材料,明确专人负责。
(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阵地建设不够牢固
7、针对“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未正常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资料较乱,大多没有会议记录。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作用得不到充分体现;存在学做“两张皮”的问题,个别党委委员的政治学习不严肃、不规范,记有一些佛教等非政治学习内容”问题。
一是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分工。正常召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压紧压实意识形态责任。二是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加强对微信、QQ等网络阵地的监管力度,增强对党员活动中心的活动开展。四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做好记录。对郭瑛(原农林委党委委员)政治学习笔记记录非政治学习内容进行了解核实,据实做出相应处理。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
8、针对“一是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大多党支部未成立党小组,设置党小组的支部也未开过党小组会议。二是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有些支部组织生活基本不能开展。三是党建主业意识不强,多数支部未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问题。
一是加强支部自身建设,明确支部班子成员分工,统筹安排好业务和党建工作。按照党章要求设置党小组,规范党小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二是配齐鲁甸农场、五铺农场个别支部班子。进一步加强对各支部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培训工作,加大对支部工作的常态化督查检查。三是党委、党总支、支部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抓党建责任,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党员发展流程不规范
9、针对“林业支部郑明金同志入党材料中无入党申请书、无思想汇报、无入党志愿书、无支部大会通过相关材料;林业支部丁琼同志在成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均未经过农林委党委审批;党委对林业支部许勤、农经支部吴琦琦、动检所支部王静党员转正审批不及时”问题。
一是针对郑明金、丁琼同志入党材料不全反映出的档案管理混乱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完善党员档案交接、保管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有序。二是就党员发展程序不当等问题对林业支部班子进行集体约谈。三是对林业党支部运作情况开展调查,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进行纠正。四是开展一次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加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合规。
(三)“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10、针对“大多数支部无2013-2016年‘三会一课’相关记录;2017、2018年的‘三会一课’次数较少、内容弄虚作假”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党委班子成员加强对联系点支部的督查检查。三是开展党建业务培训。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11、针对“2013年以来农林委大量违规购买烟酒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党员干部公款绕道旅游问题依然存在,违规占用下属单位3台车辆”问题。
一是制定《物品采购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物品采购工作机制,完善经办、审核、审批相应机制,从制度上杜绝购买研究现象。二是开展违规用车清理,针对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县扶贫办借用五铺农场的三台车辆进行了清退。并结合实际,专题研究执法单位用车问题,完善车辆使用机制,规范车辆出行。三是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中专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风”问题的论述,强化思想认识,坚持率先垂范,筑牢严防“四风”的思想根基。四是强化问责追究,对个别党员干部公款绕道旅游问题进行问责追究,退回相关款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管党治党不严,纪律建设松弛
12、针对“农林委党委及其下属机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不严,对重要环节、重要节点没有做到风险掌控,党风廉政教育不到位,党纪党规学习没有深入人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2013年以来农林委及其二级机构有31人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问题。
一是把党规党纪教育作为机关政治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一方面坚持法纪条规学习,一方面加强典型案例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讲规矩、守纪律。二是开展重要环节、重要节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在今年“五一”节前召开提醒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学习典型案例,从思想上绷紧廉洁过节这根弦。
(二)不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造成财产损失
13、针对“2016年农林委曾与安徽省地矿局安庆测绘技术院签订双堆集镇农村土地确权合同,其中536000元款项应由农林委先支付给测绘技术院,再由测绘技术院支付给双堆集镇,但农林委直接把该笔资金支付给了双堆集镇,造成这部分款项没有依法纳税”问题。
县确权办根据合同,责成项目服务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开具正式发票,挽回财产损失。现已开具正式发票,依法纳税。
(三)工作纪律意识淡薄,作风不实
14、针对“农林委及其下属机构有多人存在长期不上班,工资照常发放的现象;个别党员干部存在兼职取薪的问题”。
一是在系统内针对长期不上班、兼职取薪等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摸清底数,逐个进行调查核实,依规依纪进行问责。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明确各股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于长期不上班、兼职取薪的高团结、赵春华等人进行问责,对农场管理站、农技推广中心等单位开展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是严明工作纪律,明察暗访结合,强化日常监督。
(四)管理松散,考勤不规范
15、针对“农林委机关考勤签到时间不合规,上午签到时间为8:00-8:30、下午为2:30-3:00;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2018年11月14日8点30分,仅有13人签到);农场管理站对工作人员疏于管理,基本不考勤,2018年以来仅有几张签到表”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及时修订考勤制度,规范上下班时间,此项工作已完成。二是制定请销假制度,规范请销假程序,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强化对分管领域队伍管理。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制度的,发现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五)兼职取薪问题
16、针对“农场管理站个别工作人员存在兼职取酬”问题。
派驻纪检组对农场管理站个别职工兼职取薪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究,相关款项予以追缴。
(六)国有资产管理不善
17、针对“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会议室被个别职工占用,影响日常工作开展;临街四间门面房,单位未收取租金”问题。
一是认真了解职工占用单位公房原因,积极动员相应职工搬离公房,目前,此项工作已于5月8日完成。二是在系统内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底数,规范资产处置权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升值。三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分类精准施策,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一)纪律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
18、针对“农林委及其下属单位对招待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一是‘万能票’报销现象普遍存在。二是存在超额报销问题。三是审核不严,报销法定节假日期间发票。四是挪用专项经费”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党委会上专题学习“五不分管”工作制度,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落实财务管理责任。二是出台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办、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加强票据的报销管理,明确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相关责任人,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财务人员依法依规。四是对“万能票”报销、超额报销等违规报销行为进行清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并追缴相关款项。
(二)巧立名目,乱发津贴
19、针对“农林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滥发津补贴,名目种类繁多,如2013年3月31日农林委机关收取五铺农场 “服务费”“管理费”109800元用于发放个人补贴;2013年4-9月四铺农林技术服务中心分三次用油票报销21010元以工作补贴的名义发放给个人;2013年7月8日动监所以上课费的名义发放11000元补助等”问题。
一是对收取“服务费”、“管理费”、发放个人补贴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二是责成四铺农林技术服务中心作出检讨。三是对动监所以上课费名义发放工作补助问题进行核查,并责令动监所所长蒋广德做出检讨。四是结合上级工会关于职工福利待遇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农水系统职工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明确福利待遇发放主体、标准、程序,确保职工福利待遇合规发放。
(三)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大额损失
20、针对“2012年县疫控中心违规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致使瑞芯科技公司诈骗国家补贴数十万元”问题。
一是疫控中心违规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问题已经烈山区监委立案调查,根据案件办理结果深刻反思,以案促改,对疫控中心相关证件办理制度进行规范,排查廉政风险,严防类似事件发生。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强化日常监督,针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严肃问责。
(四)涉嫌套取资金
21、针对“2013年淮北市食博会期间,参展单位神华肉制品有限公司与淮北市惠威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为21万元的展位装潢合同,农林委在2013年6月13日支付神华公司21万展会补助后,又于2013年12月26日以同一事项支付神华公司208711元(此次神华公司提供合同是假合同);2014年食博会期间,顺达公司与淮北市南天装饰有限公司签订金额为99800元的合同,农林委以“食品博览会展览费”的名义分别于2014年9月16日支付给顺达公司99100元、2014年11月27日支付给顺达公司99800元,其中2014年11月27日支付的99800元是农林委套取资金用来购买白酒的”问题。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已对涉嫌套取资金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无视制度,有较大廉政风险
22、针对“农场管理站自2013年以来每年向下辖农场借款数十万元用于发放工资,至今累计借款100余万元,期间未偿还过;农业科研试验站在五铺农场有约150亩试验田,试验田收获的小麦、玉米除去选种外,剩余的均归试验员个人所有;农业科研试验站的试验田每年因耕耙、播种、灌溉、收获等工作产生数万元费用,此类工作均是由试验田分管技术员承包,并签订承包协议,报账时用油票报销冲抵,无具体用工明细”问题。
一是责令农场管理站停止向农场借款发放工资,并结合实际,出台措施妥善处理农场管理站人员工资问题。二是对科研站试验田收益问题进行排查,厘清原因、查明相关责任,并据实处理。三是所有支出均由财务负责人员负责支出,杜绝技术人员自己垫付,杜绝技术人员经手财务报账。试验站所有实验与科研投入均由单位承担,收入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四是加强财务管理,把财务监督前置,超过3000元支出项目,先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是否支出。所有业务支出单据,都必须附有详细支出明细。
七、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在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23、针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农林委作为九大工程的牵头部门,承担着产业脱贫的重要任务。但目前农林委下发的《关于成立县农林委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濉农林〔2018〕55号)文件,只是成立了领导小组,未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问题。
巡察发现问题后,立即用原文号下发文件,下设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确保专人负责扶贫工作开展。
24、针对“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对广大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基本不做专题培训。政策宣传方式也仅限于发放传单、张贴公告,村民参与热情不高”问题。
加强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对村干部及帮扶责任人宣讲扶贫政策。一是2月27日在市矿业集团会议中心,对各镇扶贫站人员及村扶贫专干宣传扶贫政策。二是4月10日在铁佛镇行政服务中心,对铁佛镇村干部、扶贫专干、帮扶责任人宣传扶贫政策。三是4月10日在市农业农村局,对各镇特色种养业扶贫工作人员宣传扶贫政策和业务培训。
25、针对“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一是扶贫档案资料虽已装入档案盒,但没有存放档案柜,全部堆放在地上。二是档案资料内容不完善。没有按照产业项目从个人申请、镇村审核、县级审批、县级验收的程序,形成完善的档案资料。到村的扶贫项目,县农林委只是保存一份到村项目申请书,无其它相关资料。三是资料时间逻辑关系混乱。如:孙疃镇郭集村2018年1月11日填写的扶贫对象产业扶贫花名册,附后的产业扶贫申请表日期为2018年1月13日,时间逻辑关系明显错误。四是档案资料存在缺项涂改等情况。如:2018年1月韩村镇建元村冷库和恒温库建设项目申报书中,项目单位责任单位、法人代表无签字盖章;申报项目审核表中无审核意见和专家签字。部分资料的填表时间和填表内容存在涂改现象”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按照项目档案管理要求整理档案。二是要求按照时间逻辑关系填写时间,根据项目实施程序,捋清时间逻辑关系,为各镇提供参考。三是按照要求,补全档案签字及盖章。
(二)党委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26、针对“扶贫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2018年特色种养业项目资金2000万元,2018年1月23日,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下拨,2月初拨至农林委,2月28日拨至各镇1790万元,剩余的210万元,直至4月13日才拨付,资金拨付迟缓”问题。
实行项目库管理,按照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批复文件,资金及时拨付至各镇。
27、针对“项目检查验收不规范。农林委2018年实施项目467人,其中到村项目94个、到户项目373个,但未制定具体的项目验收办法。且项目的日常督查检查无闭环机制,只有检查图片,无检查内容、检查反馈等具体内容”问题。
规范项目验收,制定扶贫项目验收办法。完善督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督查检查资料收集,形成督查检查闭环机制。
28、针对“项目进展缓慢。目前韩村镇淮海村冷库项目仍然处于施工阶段,临涣镇临南村中药材种植、徐庙村软籽石榴种植项目,由于季节原因,目前仍未完成”问题。
督促相关镇村加快项目实施,限期完工,同时,加强部门监管力度,对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提供指导,督促推进。
29、针对“扶贫资金项目申请内容填写混乱。如:铁佛镇油榨村投资建设大棚项目申请资料中,无项目申报日期,镇审核意见也未填写审核日期。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中总投资为60万元,但在资金构成中‘投资构成填写为1454040元’”问题。
加强帮扶人员扶贫政策培训,根据贫困户情况,帮助其申报项目,并及时填写帮扶成效。
30、针对“扶贫队伍建设需加强。没有全面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如单位资料中没有包村帮扶计划和走访记录台账,无法体现具体帮扶情况”问题。
严格落实“双包”制度,完善帮扶计划和帮扶记录等档案材料。帮扶人员按要求定期走访,及时更新帮扶记录、帮扶成效,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完善帮扶计划。
31、针对“因户施策落实不到位。到户到人帮扶措施单一,帮扶成效不明显”问题。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因户施策,增强帮扶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6077428;
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24号大院一楼;
电子邮箱:sxxnyncslj@163.com。
中共濉溪县农林委党委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