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四个到位”不让处分决定 “打白条”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纪委监委徐灿灿   发布时间:2019-02-13 16:41   

近年来,濉溪县纪委监委认真抓好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做到送达、执行、回访、监督“四个到位”,坚决防止处分决定打折扣、走过场,持续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见人见面送达到位。作出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将处分决定及时送达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及本人,按要求将处分决定等材料放入违纪人员个人档案。严格落实处分决定宣布责任,一般案件由县纪委监委委托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宣布,重大案件由县纪委监委直接到有关单位进行宣布。

不打折扣执行到位。严把执行回复关,明确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或单位在处分决定送达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并根据完成情况填写《处分执行情况登记表》。同时,将处分决定宣布、职务和级别调整等相关材料一并装卷。县纪委监委每年组成专项检查组,重点围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归档、工资调整、年度考核、奖金发放、晋职晋级、恢复党员权利、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杜绝处分决定执行只做“纸面文章”。

严管厚爱回访到位。采取谈心谈话、实地访谈、函询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分类开展回访教育,既督促有关党组织或单位落实对受处分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又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通过查看被回访对象的个人总结、单位鉴定材料以及同相关人员谈话,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工作态度和工作实效,鼓励干部积极干事创业。

跟踪问效监督到位。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和反馈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和违规提拔现象的发生。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列入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不认真落实责任的单位,及时责令整改;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拒不执行或者弄虚作假的,严肃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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