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2018年开展6轮巡察 巡察258个党组织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刘路璐   发布时间:2019-01-22 16:17   

去年以来,濉溪县委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优化基层政治生态。2018年共开展6轮巡察,巡察258个党组织,移交问题线索192个,立案25人,党纪政务处分20人,对7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充实队伍、完善制度。强化巡察力量,增设两个巡察组,增加编制6名,建立由纪委监委、组织部、审计、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已调整充实到60人。完善《濉溪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濉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10项制度规定,形成巡察准备、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督查的规范化流程,为巡察工作扎实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坚持以“政治看齐到位、警醒教育到位、整肃立规到位”作为巡察工作目标,在每轮巡察前均召开动员部署会,强调要求、压实责任。灵活运用常规巡察、机动式巡察、专项巡察,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覆盖面。2018年共统筹安排2轮常规巡察、1轮机动式巡察、2轮专项巡察和1轮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

严格督促、抓好整改。认真作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发现问题建立动态管理台帐,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督促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全面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针对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共修订完善各类制度370个。对县委前三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严肃追责问责。(濉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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