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起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徐灿灿   发布时间:2019-01-07 16:33   

2018年,濉溪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拧紧纪律发条,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上向好。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起,处理4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

紧盯关键节点。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7次,并通过推送廉政短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面对面提醒谈话等多种方式,重申纪律要求,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拓宽监督渠道。建立与财政、审计、税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问题协查等机制,提高发现和查处问题线索的能力和水平。运用税务机关票据管理系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等大数据平台,排查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等“四风”线索,精准甄别隐形“四风”问题。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化监督格局。

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组合出拳,精准发力。先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清网”行动以及违规挂证取酬、违规经商办企业、“酒桌办公”等专项整治。同时,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整改、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强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在20多家重点单位召开“濉河清风”警示教育大会。组建“濉河清风宣讲团”,进行警示教育宣讲30余场,受教育党员干部达5000余人。组织召开全县村(社区)干部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村级干部腐败案件警示录》,以案释纪,以案为戒。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全年共通报典型案件45批次76起。

(濉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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