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紧盯问题整改 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纪委监委徐灿灿   发布时间:2018-08-02 15:16   

 

“请说明一下这次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进度情况?” “巡察报告中指出的党委主体责任抓而不紧,存在宽松软问题,你们是如何整改的?”“对于下属单位内部管理不严密,经费开支随意性大的情况,有无制订管用长效的办法?”

巡察效果好不好,问题整改是关键。濉溪县自启动巡察工作以来,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整治巡察,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同时,注重治本效应,严抓实改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注重立行立改,确保巡察过程“全留痕”。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涉及违纪的问题线索做好分类处置,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单位,实行“挂号”督办。建立巡察报告“报账”、巡察反馈“交账”、巡察移交“转账”、巡察督办“查账”、巡察整改“销账”五本台账,实现巡察全程实录,动态跟踪管理,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全程留痕。

注重跟踪督办,防止巡察整改“走过场”。巡察反馈后,及时组织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交流、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提醒抓实整改重要事项,通报整改进度滞后单位,确保整改落实无漏项,防止巡察整改“走过场”。

注重治标治本,实现综合效应“最大化”。按照“具体问题抓整改、典型问题重查办、共性问题建机制”的思路,在被巡察党组织抓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典型问题查办,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函,要求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健全和完善巡察成果运用机制,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整治一方的良好效果,实现坚决惩治与有效预防的综合效应“最大化”。(濉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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