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纪检监察干部学宪法 议热点 谋发展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3-16 18:40   

“本次宪法修正案在第六十五条第四款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的职务’……”濉溪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肖雪峰以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为主题,梳理出宪法修改前后内容的对照表格,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热点精髓。

理论指导带头学。为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更高要求,建设学习型机关,县纪委监委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周五例会学习,党小组会议,由主要领导带头解读宪法修正案,带领纪检监察干部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深入研讨学,倡导大家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纪法衔接相互学。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丰富和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制定监察法、设立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提供宪法依据。把学习宪法修正案与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制定自学计划,借助党小组学习的平台进行讨论学习,交流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心得体会,激发学习兴趣,提升学习效果。

线上线下宣传学。3月11日,宪法修正案通过后,县纪委监察委通过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第一时间推送“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对比一览表”等重点内容,线上线下联动,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宣传报道,营造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的浓厚氛围。(濉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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