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全面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濉溪县纪委、县监委宣传部 刘路璐   发布时间:2018-02-07 17:07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濉溪县纪委、县监委迅速行动,紧紧围绕职责定位,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全面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县公安局已成功破获一起涉恶涉黑案件,县纪委、县监委将迅速跟进,深挖彻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加强组织引导,积极宣传发动。2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督导小组,通过在各镇、村(居)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等,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多角度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加强督察调度,抓好任务分解。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等多家单位齐抓共管,制定完善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制定任务分解清单,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实行周调度、月小结动态管理机制。抓好线索排查,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对排查出的线索逐一列表,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开通双微平台,深入摸排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强化协作配合,严明工作纪律。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和各镇党委政府加强协作,紧密配合,互通情况,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投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严明工作纪律,工作中要依法取证、依法打击,坚决杜绝通风报信、跑风漏气。对执法不严、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的,严肃倒查追究责任。(濉溪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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