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建立专门机制 严肃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濉溪县纪委、县监委宣传部 刘路璐   发布时间:2018-02-26 16:47   

近日,濉溪县纪委、县监委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快速反应机制》,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畅通渠道,建立专项台账。拓宽信访举报线索来源,注重在信访举报件初核中发现线索,并从执法监察、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开通双微平台,深入摸排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接收、登记,建立专项台账,做到有反映快受理、快登记、快查核。

规范受理,快速处置线索。案管室负责与公、检、法等机关沟通、协调,优先、快速处置各单位移交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各部室在执纪审查或工作开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按照线索管理办法规定及时移交案管室,并按照规定优先处置。

强化督办,明确纪律责任。加大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重点督办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濉溪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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