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三个三”工作法 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濉溪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濉溪县纪委、县监委宣传部 刘路璐   发布时间:2018-01-26 08:32   

2017以来,濉溪县纪委、县监委强化措施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建立“三个三”工作法,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提升信访工作成效。2017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82件次,共立案39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7人。

规范处置,“一账三簿”提效率。信访室在原有纪检监察信访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以及上级交办件、领导签批件和本级交办件三个登记簿册。对所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重要信访案件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突出了信访案件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处理结果以及反馈情况等信息“一账清”。 

归口受理,“3+X”聚合力。出台《关于协调处理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的暂行办法》,实行“3+X”归口管理,“3”即上级领导交办、委局领导接收、各职能室接收的业务内信访举报,“X”即其他各级机关转交的业务内信访举报,及时悉数转送信访室,做到“多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笼头出水”。

检查督促,“三级督办”压责任。为进一步确保信访件按时办结,采取三级督办模式,根据转交件的拖延时限由信访室分类进行一级电话督办、二级现场督办、分管领导三级约谈督办。2017年,共实施一级督办37次,二级督办23次。三级督办15次。(濉溪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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