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濉溪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刘桥中心校校长惠军大操大办“升学宴”问题。
县殡仪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华伯洋、殡葬管理所所长姜文华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5月,华伯洋、姜文华等一行5人赴南京参加国际殡葬博览会。在此期间,华伯洋、姜文华等人先后在南京游览多处景点,花费0.732万元,此款通过虚开柴油票的方式在县民政局殡仪服务中心财务账上予以冲销。县纪委给予华伯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姜文华警告处分。由二人支付违纪款0.732万元,并予以收缴。
濉溪二中校长李金红、党支部副书记陆万春、刘桥中心校校长惠军、教师苗磊等人午间饮酒问题。
《通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3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持续加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